【博客大赛】2009,我做法律援助这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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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10-01-27 10:00:23
初见巴桑,一看到她那双无助又带着些许期盼的眼神,我就知道她有话要说。接手案子的第三天,我终于促使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了字,本打算马上回临时住所给家里打个电话问问老婆孩子的情况。刚走到法院门口,巴桑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,她流着眼泪握着我的手,用不太标准的汉语不停地说“感谢你!”
巴桑原是当雄县一名牧民,今年47岁,2009初年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县城的一家肉联厂打工,几个月后不幸被绞肉机绞断了4根手指,肉联厂只给她5000元钱的治疗费就不管了,巴桑没有医疗保险,钱很快用完了,可伤还没治好,她被迫出院找肉联厂讨说法。
肉联厂以巴桑是临时工为借口不肯再赔偿,巴桑多次找厂方协商未果,最后想到了“1+1”法律援助志愿者。我接手案件后立即着手双方的赔偿调解工作,经过和肉联厂负责人多次沟通,巴桑很快拿到了8万元赔偿。后来,她用这笔钱在当雄县开了小超市,一家人日子过得和和美美。
巴桑只是我做“1+1”法律援助志愿者时帮助的众多人中的一位,他们中的的大多数都很贫困,请不起律师,甚至不识字,受了侵犯也不知怎么办,而这也正是我来西藏做法律志愿者的原因。
最初听说我要去西藏做“1+1”法律志愿者,连妻子也认为我疯了,因为那时女儿才一岁,妻子认为我“抛妻弃子”去做志愿者是一种不负责任地表现,以致在西藏的第一个月她一直拒绝接我的电话,朋友们问我放着律师事务所可观收入的工作不做,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当志愿者是不是病了?我说我没病,在这里提供法律援助我无怨无悔。
来西藏以后虽然生活条件差一些,但能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来帮助他们我感到很自豪,只是很愧对自己的家人。后来,妻子想通了,就主动打电话安慰我:“现在女儿会走路了,由婆婆照看着,我在一家公司做职员,生活过的都很好,你放心做志愿者吧,我们都支持你。”
没有了后顾之忧,我做法律志愿者更加努力,经常白天四处调解各类纠纷,晚上回来整理卷宗,生活过得十分充实。
只是女儿一直是我最大的牵挂,“爸爸,快到春节了,你是什么时候来看我呀……”一接到女儿的电话,我总是激动地热泪盈眶,很想回去抱抱她,但每当我看到一双双期盼无助的眼神时,我留下了,我知道,当地的藏族同胞需要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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